据日本媒体报道,关于提供舵取机以及甲板机械的制造销售权,三菱重工已与中国江苏政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许可证合同。向江苏政田提供许可证是继2008年甲板起重机之后的又一个项目。三菱重工计划完善体制,并搭配面向船舶的3种液压产品,以此扩大销售,力争在急速发展的中国造船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责任编辑:陆娟)
作为此次制造销售权的提供对象——舵取机和甲板机械是面向巴拿马型船舶以下的中小型船舶,三菱重工负责供应作为驱动源的液压机器。通过这些措施,江苏政田成为以“三菱”品牌供应甲板起重机、舵取机和甲板机械3种产品的中国唯一厂商,在包装完成销售设备后,追求营业层面的协同效果。
据悉,首台机器预定于2012年12月末完成。计划于2013年使新工厂投产,生产能力超过现在的2倍,并加速市场渗透。
另一方面,三菱重工通过强化与江苏政田的协作,在确保3种液压产品在中国当地生产机能的同时,还将实现销售机能的扩大。在货船等船舶建造量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力争扩大三菱品牌的市场份额。
江苏政田是2005年政田铁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产业机械制造公司合资设立的船舶用甲板机械的制造公司。自签订甲板起重机许可证以来,一直稳步扩大产量,计划2012年生产200台,并继续推动增强产能,致力于扩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