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到处都是塑料袋,出门买个东西回来就一堆塑料袋,丢了有罪恶感不丢又有收存的困扰。今年3月起,台当局“环保署”将推动塑料袋全面回收,让塑料袋再利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去年5到12月,“环保署”在14个县市试办塑料袋回收,成效不错,总计回收了2300吨,约7亿个四两红白塑料袋(大小约可装一分豆浆、三明治),成果超过预期目标900吨。“环保署”29日开会决议,3月起扩大到全台实施。
“环保署”表示,今年不会强制民众回收,年底总检讨时如发现效果不错,各县市回收后也能妥善再利用,2008年元月将公告塑料袋为“一般废弃应回收项目”强制回收,届时民众丢垃圾时,必须将塑料袋单独回收,否则处1200元(新台币,下同)到6000元罚款。
塑料垃圾占垃圾总量约二到三成,焚烧时易产生有毒气体。“环保署”多年来苦思如何减少塑料垃圾,除了推出塑料减量政策,去年5月到12月在14个县市试办塑料袋回收,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桃园县、新竹市、台中市、台中县、彰化县、嘉义市、嘉义县、台南市、高雄市、高雄县、宜兰县、花莲县。成效最好的是台中县、台中市、嘉义市。
目前塑料袋回收再利用的方式分干式、湿式两种。各县市回收方式不太一样,有的只回收干净塑料袋,有的则干净跟脏的混着收。
县市环保局反映,多数民众都能遵守塑料袋回收规定,但有些规定民众还是搞不清楚,例如袋内加一层铝箔纸的袋子,就不能混入塑料袋内回收;蛋盒等塑料盒也要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