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5日,土耳其外贸署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PVC,土耳其海关编码为39041000.0019项下商品描述为'其他'的产品)和瓷砖(土耳其海关编码为6907、6908项下商品描述为'陶瓷地砖和陶瓷墙砖'的产品)发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并同时实施为期200天的临时特别保障措施,对上述产品分别加征320美元/吨和270美元/吨的临时保证金。
根据土耳其有关法律规定,各利害关系方需在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土耳其外贸署进口司填写调查问卷、提交其他有关书面抗辩材料。该调查将在9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