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经济如何转型升级
一、什么是工业转型升级
转型升级这个炙手可热的概念,到处都在用,却又模糊不清,细究起来,总让人一头雾水。具体到工业领域,研究起来,更是模棱两可。
一种观点认为,转型和升级是两个泾渭分明的概念。转型,就是转产,放弃目前从事的产业和产品,进入一个更加符合环保、更加高效、更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和产品。而升级就是将自己从事的产业或产品通过创新和改造,建立更加强大的竞争优势,提升自己的产业地位,做到长期生存。
另一种观点认为, 转型和升级并不是分开的,转型就是优化目前的生成方式、生产流程,是升级的准备阶段;而升级就是通过转型,更加节能环保,产品附加值更高。
我认为,转型和升级既不是互不融合甚至对立的两个概念 ,也不是区别不大的前后两个过程,而是既有区别又有联,既有融合又相互独立的两个概念,升级的过程可以涉及转型,转型的过程也伴随着升级。具体可以概括为:淘汰落后且过剩的产能,改造和优化传统产业,谋划和发展新兴产业。
二、为什么促进工业转型
——世界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发生新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全球化持续深入发展,为我国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能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提供了新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围绕市场、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能源资源、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错综复杂,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对我国工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压力。
——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孕育新突破。信息网络、生物、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正在酝酿新的突破,全球范围内新兴产业发展进入加速成长期。我国在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了一定突破,把握好全球经济分工调整的新机遇,加强战略部署和统筹规划,就有可能在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优势。同时,发达国家纷纷推行“制造业再造”,加紧在新兴科技领域前瞻布局,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应对不当、贻误时机,我国在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
——全球化生产方式变革不断加快。随着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柔性制造、虚拟制造等日益成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国际竞争新格局,客观上为我国利用全球要素资源,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创造了条件。同时,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全球化的生产和组织模式,以核心技术和专业服务牢牢掌控着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我国工业企业提升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国内环境呈现新特征。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但传统发展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工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城镇化进程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空间。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巨大的消费潜力将转化为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50%,内需主导、消费驱动、惠及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引导居民消费预期,推动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为我国工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劳动力、土地、燃料动力等价格持续上升,生产要素成本压力加大,转型升级的约束相应增多。
——信息化、市场化与国际化持续深入发展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契机。信息化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近年来,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市场逐步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日益扩大,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活力显著增强。同时,我国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处于完善过程中,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还不足,健全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尚需较长过程。
——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更趋强化对工业转型升级提出了紧迫要求。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为工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创造良好环境,也将促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同时,由于长期粗放式发展,我国工业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全社会能源消耗、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70%以上,钢铁、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单位产品能耗较国际先进水平高出10%-20%;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原油、铁矿石、铝土矿、铜矿等重要能源资源进口依存度超过50%。随着能源资源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生态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对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形成了“倒逼机制”。
三、如何促进转型升级
一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进一步研究落实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骨干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收购兼并海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重要试验设备等科技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升协同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
健全产业创新体系,攻克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面向主要工业行业,依托大型转制院所和骨干企业,整合相关资源,健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体制机制,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一批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创新战略联盟承担重大研发任务,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以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关键领域为重点,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推进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突破和掌握先进制造、节能减排、国防科技等领域的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支持和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加快提升制造业领域知识、技术扩散和规模化生产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预警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完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健全电子电气、关键零部件等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可靠性、环保和能效标准,完善食品、化妆品、玩具等日用消费品的安全标准。支持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促进更多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的组织实施,培养大批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技能人才,造就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加强中西部地区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
二是,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促进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效益好、污染少、消耗低的优势,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优化工业投资结构,推动工业整体素质跃上新台阶。
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及清洁安全发展等重点,通过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提高先进产能比重。大力推广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改造提升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及条件,支持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注重把企业技术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发展。围绕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若干新兴领域,立足现有企业和产业基础,实施产业链升级工程,着力突破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一批先进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强化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的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
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加强工业投资监测分析,研究制定工业投资指南,建立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编制发布年度导向目录,引导社会资金等要素投向。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模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加强准入管理和产能预警,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入,抑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强化技术改造基础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完善技术改造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长效机制。
三是,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完善信息化推进机制,推动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不断提高工业信息化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支撑信息化发展的产品和技术。加快应用电子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着力提升汽车、飞机、船舶、机械、家电等行业的产品智能化水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及工程分析软件、制造执行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管理软件等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逐步形成工业软件研发、生产和服务体系,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开发危险自动识别和故障实时诊断共性关键技术,加快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SCADA)等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防护建设。
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应用,推进从单项业务应用向多业务综合集成转变,从企业信息应用向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转变,从单一企业应用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应用转变。推进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的普及应用,优化研发设计流程,加快构建网络化、协同化的工业研发设计体系。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加快集散控制、制造执行等技术在原材料企业的集成应用;加快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等在装备制造企业的普及推广;加大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消费品企业信息化水平力度。全面普及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以集成应用促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加强企业信息化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信息主管(CIO)制度。
创新信息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化推进服务体系,以服务能力建设为中心,实施行业信息化服务工程,推动信息技术研发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发展一批面向工业行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国家级信息化促进中心,建设一批面向重点行业的国家级工程数据中心,树立一批信息化示范企业。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健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提升智能化发展水平。建立工业企业信息化评估体系和行业评估规范,规范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
四是 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推进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立足节约、清洁、低碳、安全发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善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严格能耗、物耗等准入门槛。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达标、能源审计和能源清洁度检测活动。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健全高耗水行业用水限定指标和新建企业(项目)用水准入条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节水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推进污废水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广节材技术工艺,发展木基复合材料、生物材料、再生循环和节材型包装。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金属材料、石油等原材料的节约代用。
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以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为重点,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研究建立生态设计产品标识制度,发布工业企业生态评价设计实施指南。加强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推进钢铁、石油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加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基础化工等行业的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污染防治,推动工业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体系的建立,控制和减少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对环境的污染。
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为重点,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工业产业体系。加强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废旧铅酸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合成材料等回收利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增值利用。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为重点,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有序促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
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重大低碳技术的示范应用,积极开发轻质材料、节能家电等低碳产品,控制工业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企业、园区、行业等不同层次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探索低碳产业发展模式。研究编制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研究建立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探索基于行业碳排放的经济政策和碳交易措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约束作用,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促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升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强制性淘汰。实施高风险化工产品、工艺和装备的替代和改造,推进高安全风险、高环境风险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调整,规范建设安全、环保、风险可控的化工园区。研发和推广安全专用设备,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实现危险作业场所的人机隔离、遥控操作、远程监控或减少在线操作人员,增强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是 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
以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提高效益为重点,大力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引领和创造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健全技术标准,优化产品设计,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检验检测,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基础保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结合行业特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质量与可靠性攻关。加强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研究,提高产品内在质量和使用寿命。加快重点行业质量和检测标准的制修订,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对标和达标工作。结合食品、化妆品、家电等行业的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的强制性认证和现行法律制度及管理措施,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引导企业推进品牌的多元化、系列化、差异化,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支持国内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品牌评价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定期发布品牌报告,加强自有品牌培育过程的动态监测。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完善企业产品质量追溯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健全产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有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引导企业创建诚信文化。规范企业质量自我声明,建立工业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企业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质量安全基础工作,加快建设废弃工业产品的环境影响数据库、产品伤害监测数据库、重点产品缺陷数据库、有害物质限量安全数据库。支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供应链的质量控制。支持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工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六是,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在规模经济行业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扶持发展大批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加快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机械、电子信息、电解铝、稀土、食品、医药、化妆品等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引导兼并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清理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规定,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鼓励通过壮大主业、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经营、专业服务、系统集成、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壮大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
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营造环境、改善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和特色优势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成长性中小企业做精做优,发展一批专业化企业,支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中小企业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提高协作配套水平。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提高中小企业集聚度,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
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意识,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设备、工艺、操作、计量、原料、现场、财务、成本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以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七是优化工业空间布局
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的要求,引导产业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区域消费市场、运输半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调整和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主要依托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中西部资源富集地布局;主要利用进口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沿海沿江地区布局,减少资源、产品跨区域大规模调动。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规划,引导各地根据自身的基础和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
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引导地区间产业合作和有序转移。支持中西部地区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各类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配套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鼓励通过要素互换、合作兴办园区、企业联合协作,建设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鼓励东部沿海省市在区域内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促进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对接。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加强对新疆、西藏和青海的产业援助。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异地转移,强化产业转移中的环境和安全监管。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加强对工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污染集中治理、事故预防处置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能力,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各类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在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国家重点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内,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基地。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大力培育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
八是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引进产业升级亟需的先进技术设备,着力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提高工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利用国内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资本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引进研发团队等智力资源,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发展国内配套企业。鼓励国内企业深度参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合作,鼓励港澳台企业到西部地区进行投资。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向境外转移部分生产能力。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重化工园区。鼓励有实力企业开展境外油气、铁矿、铀矿、铜矿、铝土矿等重要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多元化、多渠道资源安全供应体系。鼓励国内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与境外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实力强、资本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展成套工程项目承包、跨国并购、绿地投资和知识产权国际申请注册,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区域营销中心,在全球范围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和示范,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条,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