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
  • 求购
  • 公司
  • 商学院
  • 资讯
客户电话:138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机械设备 » 正文

取消用车年限 报废车新标准即将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3  作者:中国产品网  浏览次数:723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于非营运车辆报废由原来的15年必须报废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于非营运车辆报废由原来的15年必须报废的年限限制,变成如今的行驶60万公里以后引导报废,新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将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4,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此外,国家将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请谨防网络诈骗,在交易前核实商家真实性,www.zgzhizao.cn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矿山设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