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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产能过剩呈现阶段性特点
2013-02-21 00:00  点击:417

目前对中国钢铁业产能过剩的讨论,大多集中在产能过剩的危害上,但对产能过剩是怎样形成的、产能严重过剩的主要产品是什么等问题关注不多。这两个问题,前者是产能过剩的根源,后者是产能过剩的结果。要找到治理产能过剩、化解产能过剩产品的方法,有必要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笔者认为,要通过深化市场机制来化解当前钢铁行业存在的产能过剩风险。

    要用市场来定位产能过剩的标准

    有行业权威专家表示,适度的产能过剩是一个行业成熟的标志,也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的现象,关键是要把握好“度”。这个“度”应该是多少?按国际标准,产能利用率的合理下限为80%。按2012年底中国钢铁产能为9.7亿吨,粗钢产量为7.2亿吨计算,产能利用率不足75%。与此同时,由于中国钢铁工业产业集中度低,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需求量下滑或供应量增加都会引发明显的价格下降,从而影响企业的销售利润率。

    我们判断产能是否过剩,要用市场的标准来进行判断。产能过剩的概念有两个特点:一是整体性,一般用行业产量与行业产能之比来衡量,表现为产能利用率的低下;二是微观性,一般用某企业某机组的产量与其设计产能之比来衡量,表现为企业订单不饱满。当前,这两种特点在行业中的体现都极为明显。但是我们仅能确定某一品种的产能是否过剩、过剩多少,却很难确定某具体企业的产能是否过剩、过剩多少,也就难以从政策的层面确定淘汰或退出的企业。因此,消化产能过剩,要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

    因此,各钢铁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订单情况和盈利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市场定位和竞争策略,如果长期订单不足,或产品处于亏损状态,就应该或停、或并、或转,寻找合适的出路。

    产能过剩呈现阶段性、结构性特点

    现阶段,中国钢铁工业的产能过剩是阶段性、结构性过剩。

    所谓阶段性过剩,是指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产能过剩的情况有望得到一定的缓解。考虑到“十二五”期间,我国GDP的增长速度仍将维持在7.5%~8%,到“十二五”末,我国粗钢消费量有望达到7.5亿吨的水平,加上净出口4000万吨~5000万吨,合理的粗钢产量将在8亿吨左右。如果粗钢产能维持在10亿吨左右,产能利用率有望达到80%左右。

    所谓结构性过剩,是指板带材产品过剩、长材产品相对较好,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不足的情况。当前,中国钢铁工业产能严重过剩的产品主要是板卷材,尤其是宽厚板。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底,我国板卷轧机共有86套,产能达到2.2亿吨,而2011年由板卷轧机生产的板材有1.3亿吨,产能利用率仅为59%。这是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和房地产等领域的发展仍然需要大量的建筑用钢材。而到工业化后期,随着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与成熟,板带材用量将上升,其过剩现象也将相应得到缓解。此外,从品种上看,2012年,我国汽车用冷轧板的进口量约占市场需求的30%。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建筑钢材中,我国高强钢筋产量的占比只有40%左右,而发达国家(美、加、德、日、韩、伊朗等)高强钢筋产量的占比在70%以上。

    导致产能过剩的主客观因素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我国钢铁工业的产能过剩,一方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市场调节机制的失灵,和对行业发展认识上的误判,需要我们进行反思。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初期,由于用钢量缺口较大,市场供不应求,钢材市场异常火爆。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来自各方的资金自发进入钢铁行业,兴建了一大批钢铁项目。同时,在当时汽车、机械制造等行业所需板带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拥有强大资金实力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建设了一大批板带材生产线,大力提高板带材比例。

    以生产大型板卷产品为代表的大型钢企与以生产长材为代表的中小型钢企构成了中国钢铁的“二元化”结构。目前来看,建筑钢材正是中国现阶段基础建设市场的需求所在,且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生产线投入较小,因此,以生产建筑用钢筋的中小型钢铁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综合来看,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滞后性,以及当时对钢铁需求阶段认识的局限性,我国大型板卷轧机的建设超前了中国社会发展阶段,形成了板带材结构性过剩和阶段性过剩的局面,并导致大中型企业效益下滑。而建筑钢材产品更适应中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企业效益要优于板带材企业,但其中低端产品所占比重较大。

    化解产能过剩要处理存量和增量问题

    化解钢铁工业产能过剩,实际上要处理两个问题,一是化解存量过剩,二是化解增量过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无论是化解存量过剩还是化解增量过剩,都将有赖于更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引导政府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钢铁企业作出更加科学、准确的决策。

    关于化解存量产能过剩的思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四个一批”:一是创造和扩大国内需求,消化一批;二是加快“走出去”,向海外转移一批;三是优化组织机构,整合一批;四是严格环保安全能耗准入标准,淘汰一批。第一个“一批”,实际上是消除结构性过剩,努力创造市场需求,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第二个“一批”,就是进一步开发国际市场,加快国外建厂步伐;第三个“一批”就是提高集中度,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产能结构,减少重复建设;第四个“一批”,就是淘汰落后产能,将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资源能源消耗高的企业和市场竞争力缺乏的企业挤出市场。这些更多地要靠市场机制,并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实现的。欧洲消化钢铁产能过剩用了20多年的时间。中国做同样的事情,也许不需要20年,但也不是一两年就能完成的。

    化解增量产能过剩,主要是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对于新增产能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限制严格把关。2012年,我国新增炼钢产能约5410万吨,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事实证明,仅仅通过审批限制是难以控制增量的,只有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提高门槛,再加上市场环境的调节,才能起到作用。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化解增量产能过剩的关键在于要做出正确的决策,避免决策失误。例如,某大型钢铁企业在东北地区建设的年产能200万吨的热轧板卷项目,在投产后连续两年亏损。笔者认为,该项目在选址上和品种的选择上都存在决策不够慎重的情况。

    在决策方面,宝钢的经验非常值得参考。一是建设现代董事会,完善企业的外部董事制度,为决策提供更多的客观意见和参考;二是建立问责制度,明确决策者的责任,并实行组织问责,由董事会向管理层、由管理层向中层管理者的顺向逐级问责制度;三是大刀阔斧的精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重叠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充实基层;四是开展战略研究,建立战略研究院,为高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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